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凯时K66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,就徽盐世纪广场项目(商办)景观及道排系统工程施工(招标编号:JG2017-04-1151)进行招标。本项目于2017年9月5日09时00分,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(包河大道236号)二楼第四开标室果真开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评标结果
1、项目名称:徽盐世纪广场项目(商办)景观及道排系统工程施工
2、招标编号:JG2017-04-1151
3、主要工程内容:招标文件、工程量清单体例说明描述的规模和施工图纸、审图意见、招标答疑澄清等的所有内容。
4、第一中标候选人
投标人名称:河南龙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
投标人注册地点:高新区曙光路南段路西(中所屯社区新村东大门北侧)
投标报价:7800000.16元
5、第二中标候选人
投标人名称:海光情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投标人注册地点:巴城镇学院路88号1幢
投标报价:7786586.46元
公示期:自2017年 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
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
二、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点和有效联系方法;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质料。
书面异议质料必须切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不然不予接收。
三、异议质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异议质料不完整的;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滋扰招标投标运动的正常进行。
关于提供虚假质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事情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分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特此公示。
招标人:安徽凯时K66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招标署理机构: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地点: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
异议接收联系电话:0551-62220155
2017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