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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凯时K66投资有限公司安盐*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窗帘采购及装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

  • 2017-11-14 1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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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凯时K66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,对安盐*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窗帘采购及装置项目(招标编号:GN2017-04-1932)进行招标。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3日09时30分,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(包河大道236号)二楼第二开标室果真开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

一、评标结果

1、项目名称:安盐*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窗帘采购及装置项目

2、招标编号:GN2017-04-1932

3、主要工程内容:安盐*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窗帘采购及装置项目,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规模内的所有内容;

4、第一中标候选人

投标人名称:合肥市沪皖布艺有限公司

投标人注册地点:合肥市五河路小区5幢402室

投标人报价:731455.00元

5、第二中标候选人

投标人名称:深圳恒安兴智联生活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投标人注册地点: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平吉大道2号粤信物流基地配套办公楼5、6楼,701,803B,9楼

投标人报价:737557.00元

公示期:自2017年 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 16日

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

二、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点和有效联系方法;
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质料。

书面异议质料必须切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不然不予接收。

三、异议质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
(一)异议质料不完整的;
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。
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滋扰招标投标运动的正常进行。

关于提供虚假质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事情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分处理。
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
特此公示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招标人:安徽凯时K66投资有限公司

招标署理机构: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地点: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

异议接收联系电话:0551-6222015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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