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六安徽盐·龙湖郡一期铝合金门窗采购与装置工程(二次)
项目编号:JQHF-2021108
招标(采购)方法:果真招标
招标(采购)通告宣布日期:2021年4月12日
开标(采购)日期:2021年5月7日
六安徽盐·龙湖郡一期铝合金门窗采购与装置工程(二次)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:
第一中标候选人:合肥市华皖门窗制造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小写: 10976418.77元
大写: 壹仟零玖拾柒万陆仟肆佰壹拾捌元柒角柒分
项目经理: 蔡强
工 期: 150日历天
质量标准: 抵达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,工程质量品级及格
缺陷责任期期: 响应条约约定
第二中标候选人:安徽朋创立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投标报价:小写: 10786955.23元
大写: 壹仟零柒拾捌万陆仟玖佰伍拾伍元贰角叁分
项目经理: 赵金陶
工 期: 150日历天
质量标准: 抵达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,工程质量品级及格
缺陷责任期期: 响应条约约定
公示期:自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0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事情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5:30,节假日休息)向招标人或署理机构提出质疑,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执规律则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点、有效联系方法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增补异议质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增补质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;
3、异议质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;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三、联系方法
招标人:安徽凯时K66银华投资有限公司
地 址: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北路与皋城路交口
联系人:盛经理
电 话:0564-3630972
招标署理机构名称:安徽金泉工程治理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层2608室
联系人: 许工
电话: 0551-62833866 15209828511
特此通告
日期:2021年5月8日